第四十九章行政调整-《我的葡萄牙帝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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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阿里克州
行政等级:州。
首府:里奥布朗库。
行政区:由原阿里克地区,加上马代拉河以西,亚马逊河以南组成。
中央州以南,以圣保罗州州为中心组成南方大区,下辖5州,第三军区驻守该地。
1.圣保罗州
行政等级:皇家直辖州。
首府:圣保罗。
行政区:固定不变。
2.南马托格罗索州
行政等级:州。
首府:大坎普。
行政区:由原马托格罗索州南部地区,独立而来。
3.巴拉那州
行政等级:州
首府:库里蒂巴
行政区:固定不变。
4.圣卡塔琳娜州
行政等级:州。
首府:弗洛里亚诺波利斯。
行政区:固定不变。
5.南里奥格兰德州。
行政等级:州。
首府:阿雷格里港。
行政区:固定不变。
中央大区北部,亚马孙河广大流域,以帕拉州为核心形成北方大区,下辖4个州,第四军区驻守该地。
1.帕拉州
行政等级:皇家直辖州。
首府:贝伦。
行政区:固定不变。
2.马拉尼昂州
行政等级:州。
首府:圣路易斯
行政区:固定不变。
3.亚马孙州
行政等级:州
首府:马瑙斯
行政区:划分出南方几块地区,保留大部分地区。
4.阿马帕州
行政等级:州
首府:马卡帕
行政区:由帕拉州亚马孙河以北地区,以及与法国圭亚那争议地区组成。
中央州东北方向,由伯南布哥州为核心组成东北大区,下辖9个州,第五军区驻守该地。
1.伯南布哥州
行政等级:皇家直辖州。
首府:累西腓
行政区:原地区,加上原巴伊亚州圣弗朗西斯科河以北组成。
2.阿拉戈斯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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