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 猫鼠游戏-《穿书后我被女主标记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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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秦暮和席倚云的第一次见面,也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。

    秦暮穿着一身青蓝棉麻的裙子,在警局的大厅的椅子上坐着。

    虽然有警察劝她不用总是来,一旦有消息他们会通知她,但秦暮还是会时不时的来坐着,那些人那就随她去了。

    秦暮当然不是来这个白坐着的,前期她是为了在李锐这里刷脸,让李锐相信她的话,后来就是看着李锐的动态,有时候光是看着李锐因为案子没有头绪焦头烂额,她那天都会多吃半碗饭。

    那是爆炸案发生的第二天,秦暮看着站在李锐身边的女alpha。

    她好看的不像个警察,可当她的眼神望过来触及到秦暮的身上的时候,秦暮莫名有了一种危机感。

    或许那是动物遇见天敌的直觉,在那匆匆一眼对视里,秦暮便感觉到自己的计划很可能会被打乱。

    事实证明,秦暮的预感是对的。

    席倚云重新勘察了混混的家,因为混混是被勒死的,并没有见血,房屋没有任何不对劲,警察也不能确定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,但席倚云在仔细勘察过后,找到了这里就是第一现场的证据,还原了现场和凶手作案手法。

    证据是房间里的方桌下面被摩擦过的痕迹,以及细微的残余的麻绳碎屑。

    混混不是被人一下勒死的,而是缓慢的反复的在窒息的过程中来回被折磨,绳子是被绑在方桌下端,只要凶手收紧绳子,便能够借助拉力将混混脖子上的绳子收紧,从而将人勒死。

    于是她提出了两种假设,假设一,凶手的力度不够大,所以需要借助这种手法杀人,而不是自己用力度将人勒死,从而也延伸出另一种推论,混混死之前应该是失去了反抗能力,否则按照一个成年beta的能力,没理由挣脱不了,尸检报告上显示死者体表无外伤,应该有药物作用介入。

    从而可以推算,凶手应该是个力气比较小的beta,又或者说,是个omega。

    假设二是可以和假设一并行的,凶手对于死者有极强的厌恶之情,并不愿意肢体接触死者,并且在反复折磨死者中得到乐趣,极可能是和死者有极大仇怨的人。

    这些推导想法本是警察内部的机密,秦暮本应该不知道的,但她知道了,从席倚云的口中。

    如同李锐开始的猜测一般,席倚云在了解了最近几个案子之后,秦暮这个有些怪异的少女就进入了她的视线里,被她锁定成为了犯罪嫌疑人。

    她们此时正坐在一个咖啡厅里,谈话的关口从秦朝而起。既然秦暮觉得秦朝可能是凶手,以及秦朝失踪的事,所以席倚云就来向她问询秦朝,不管是喜好还是习惯,当然,席倚云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说出自己对于凶手的推测。

    面对这种近乎还原的刺探,秦暮极力地克制才能不在这个眼神锐利如鹰的alpha警察面前露出端倪。

    她抬起头,有些紧张地问:“所以您的意思是,凶手很有可能不是我姐姐对吗?虽然是beta,但我姐姐力气其实还蛮大的。”

    “在没有确凿的证据前,我们不会冤枉任何人。”

    席倚云只是如此答,她喝着手里的咖啡,颇为闲适的看着对面坐着的人。

    在这一刻起,秦暮就知道自己被确切的盯上了。

    她柔柔地笑说:“那就好,我相信警官你一定会找到真凶的。”

    这像是一场不断追逐的猫鼠游戏,只是谁是猫,谁是鼠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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