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百九十四章 又坏我事情-《掌灯判官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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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海草沉默片刻道:“在海里,你可不该这么猖狂。”

    “在哪里我都这么猖狂,不服便过来试试!”梼杌的气机变得越发凶悍,海水在波动之间似乎要沸腾起来。

    那团海草嗤笑道:“话说的硬气,和我交手却也不敢单打独斗,身后还带两个帮手。”

    梼杌笑道:“若是在地上也就罢了,在水里你眼神还这么不济?你仔细看看,这两个人早就不在这了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徐志穹和九娘的确不在海里了。

    别看徐志穹还能给梼杌指路,但能指路的是灯笼不是他,留在梼杌那里的,只剩下一盏有灵性的灯笼,和九尾狐狸尾巴上的一撮狐毛。

    徐志穹在提着灯笼的情况下,战力会极大提升,他用幻术骗过了梼杌,下水没多久,便通过灯笼之间的跳跃回到了岸上那盏灯笼里。

    九娘更不用说,穷奇座下的九尾狐狸,骗术一大把,毕竟不是打仗,梼杌也不可能全神贯注,稍不留意,九娘便得隙脱身。

    两人各用手段,悄无声息回了客栈。

    客栈里,混沌坐在饭桌前,一只眼睛长在了手心里,另一只眼睛掉在了锁骨上。

    他的脸颊正在往后脑勺移动,口鼻和双耳互换了位置。

    他感觉自己的身躯正在不受控制的延伸。

    他意识到这是本尊对他的召唤,他甚至能听到本尊呼唤他的声音:

    回来了,你该回来了。

    惊醒我的人已经死了,你该回来了。

    你杀不了穷奇,无法为我复仇,你该回来了。

    混沌分身不想回到本尊。

    如果换作以前,他刚出来的时候,活在凡间和成为本尊的一部分,对他而言并没有太大区别。

    许是听曲的时候不太一眼,在凡间他能听到男女老少各类人唱曲。

    但在本尊体内,他也能听到歌曲,喜欢乐曲是混沌的天性,混沌的很多意识都在不停的吟唱,唱的比凡间的歌伶好的多。

    就这么回到本尊体内,倒也没什么不好……

    不好!我不回去!

    混沌分身无法欺骗自己的想法,他不想回去。

    他习惯了每天吃点酒菜,他习惯了每天睡上一觉。

    他习惯了每天走上几步路,也习惯了每天说上几句话。

    这都是徐志穹造成的,徐志穹让我染了一身坏习惯。

    可就算带着这身坏习惯,我也不想回到本尊若有若无的活着!

    混沌分身拼尽全力和本尊对抗。

    还行,本尊的力量不是那么强大,他能承受的住。

    客栈二楼,一个俊美的男子站在回廊上,手肘支撑着栏杆,正俯视着混沌分身。

    他的眼神越发锐利,看着混沌在大厅里翻滚挣扎,逐渐失去人形,慢慢化作肉泥。

    “回去吧,那是你的归宿。”穷奇低语了一句。

    身边灯笼烛火一颤,穷奇的身体自内向外突然起火。

    突如其来的变故,让穷奇的意念中断,已经扭曲成血肉的混沌分身,慢慢平复了下来。

    不是本尊在召唤分身,是穷奇模仿混沌本尊,向混沌分身灌输了召唤的意念。

    混沌分身产生了被本尊召唤的错觉,正在用自己的全部力量和想象中的本尊对抗,如果不是穷奇的意念中断了,混沌分身会用自己的力量把自己扭曲至死。

    “又来坏我事情,”穷奇叹口气道,“阿穹,你怎么回来的这么快?”

    “阿穷,我原本也没走远!”一盏灯笼飞起,扣在了穷奇身上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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